各相关单位:
按照《安徽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经初评、评定、公示、复核、审定等环节,我市2021年度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,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。
附件:2021年度安庆市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考核结果
安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
2022年5月19日